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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需要书面吗 (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2024-03-05 11:10 10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导读:租赁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存在,主要用于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情况,视为不定期租赁。根据这一规定,租赁合同缺乏书面形式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也不会否定合同已经成立的事实,只是在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期限发生争议时,将已经成立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而已。因此,可以认为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二、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是的,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依照规定执行。

三、租赁合同的定义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中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则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需要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等的根本区别。

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即交付租金和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之间存在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租赁期限,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上就是123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是否要式合同的相关内容。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情况,视为不定期租赁。如果您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123律师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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