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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给加班费还应休息吗 (当加班费给得较少时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024-03-02 07:53 12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导读:根据司法实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加班费给得较少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不以加班费给得较少为前提条件。

一、无论加班费的数额是不是较低,劳动者均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出现某些情况时,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二、关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如下: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应标准支付超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如果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一方可以要求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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