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交通事故证明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认定书或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向负责出具文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申请复核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解答,由法律专家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申请复核》详解
1. 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交通事故证明存在异议时,他们可以在接到相关认定书或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向负责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三十日内完成复核并给出明确的复核结论。
2. 相关法律依据源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提出异议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逾期提交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如何撰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申请重新认定责任。申请事项、陈诉事实与理由应清晰明确。申请人应指出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无法真实反映事故的成因和事实真相。应写明向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名称。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向哪个部门复核
当事人应将复核申请提交给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访问法律网站(如XXX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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