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会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等后果,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赔偿方面往往存在分歧。受害者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赔偿,而责任人则希望尽可能减少赔偿。那么,该如何进行交通损害赔偿的调解呢?下面由123律师网为您详细解释。
当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首先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 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 分析事故中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贡献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明确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 计算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或折价赔偿费用则按实际价值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 确定赔偿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关于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标准,主要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来进行调解。具体标准如下: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根据当事人责任的不同,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限额的部分,根据当事人责任进行赔偿。
3. 若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若有证据显示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在交通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如有争议,建议及时请教123律师网的律师,获取专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