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迅速进行处理,但在此之前,必须要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这一划分需根据实际现场情况来决断。关于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之间的事故主次责任划分具体是如何的呢?今天,让我们跟随123律师网一起了解这个问题,希望能为您解决疑惑。
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发生擦碰,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出现证据显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应对措施,那么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得到相应的减轻。具体的责任减轻比例如下:
1. 非机动车、行人负全责的,减轻80%至90%的赔偿责任;
2. 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的赔偿责任;
3. 非机动车、行人负同等责任的,减轻40%至50%的赔偿责任;
4. 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的赔偿责任。
那么哪些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呢?在了解情况后,可以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的责任。如果各方当事人希望调解纠纷,也可以现场进行调解,并将结果记录在事故认定书中。但如果出现不愿意调解、对认定书有异议或拒绝签字的情况,则不能强制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情形包括:
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这种轻微伤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
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无异议但不能达成和解的;
2. 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的交通事故;
3. 运载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放射性等)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4. 与公共设施、建筑物等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就是单车事故;
5. 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
6. 驾驶员疑似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药品后驾驶的交通事故;
7. 发生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自身车辆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有疑问或情况复杂,欢迎通过123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