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对于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对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那么,关于该去何处起诉交通事故的问题,接下来由我们来为您解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当事人应该拍摄现场照片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可以公开的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如果当事人要求不公开,那么就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警察主持调解,并遵守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如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等。
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经共同签字后生效;如果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以上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123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网站12364.com以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