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答辩状的撰写方式及法定程序
一、解除收养关系答辩状如何撰写?
解除收养关系答辩状应详细列出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需要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反驳。答辩状的结尾需由答辩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在法律依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包含被告的详细信息,并由法院在收到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即使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的正常审理。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1. 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登记成立,自然也可以在该部门登记解除。在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协商解除;若养子女已满十周岁,还需征求其意见;对于已经成年的养子女,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
2. 判决解除:
若收养关系人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包括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相关的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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