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需要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才能进行交易处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皆属夫妻共有,应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工资、奖金及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通过生产、经营以及投资等方式所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中所规定的情形;其他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上述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也算共同财产,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的所有财产。在此期间,除非另有协议,夫妻的任何经济收入都应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承担的债务,皆属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