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与个人财产界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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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有很多年轻人在购买房屋时,需要依靠父母的资金支持。在房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有些父母甚至会用尽自己的积蓄,包括养老钱,来全力支持子女购房。这让许多父母产生了疑虑:如果我们出钱给子女买房子,那么这个房子算不算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呢?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出的钱能否拿回来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两条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么可以视为是对该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有其他的约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接下来,我们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分析几种常见的情况:

一、婚前买房

1.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例如,A和B准备结婚,A的父母全款买了一套婚房,并登记在A的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套房属于A的个人财产。

二、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

1. 双方父母共同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如果A和B的父母各自出了一半的钱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A和B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应该属于A和B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父母在赠予合同中约定了某些条件,例如分手,一旦条件达成,双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赠与资金。其他情况也可以参照此条处理。例如双方父母各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等。

三、婚后买房

A和B步入婚姻殿堂后,A的父母为他们提供了婚房的首付,共计20万,房屋登记在A和B两人名下,之后的房贷由他们共同承担。

在法律上,这套房子被视为A和B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其他的特殊约定,否则那20万的首付款应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此提醒大家注意,新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民法总则》等法律同时废止。如果您面临与婚姻相关的问题并且需要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强烈建议您访问我们的官方网站123律师网(12364.com)进行查询,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和帮助,请立即联系我们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我们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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