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既可以在国外提起诉讼离婚,也可以在中国进行离婚诉讼。当离婚判决来自国外时,其在中国是否得到承认则成为关键。那么,对于在国外离婚的夫妇,如何在国内法院申请承认这一离婚判决呢?今天,我们将由123法律咨询网(123fask.com)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国外离婚如何在国内得到法院承认?
一、涉外离婚诉讼中,国外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中,对于在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只要经过一定的审查流程,便有可能在我国产生法律效力。中国公民若想在国外离婚判决在我国得到承认,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中国公民申请国外离婚判决承认的范围: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并希望我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人民法院主要认定双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而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用负担、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判决,则不在我国人民法院的承认范围内。
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需向国内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其经证明无误的中文翻译件。
2. 若申请人为离婚判决的原告,还需提供证明被告已收到合法传唤或相关证明文件的中文翻译件。
3. 若是判决书中未明确指出判决已生效或生效时间,还需提供证明判决已生效的文件及其中文翻译件。
驻外的使领馆需为上述文件办理公证和认证手续。
二、国外离婚判决的认可流程及注意事项
程序审查:
申请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及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的正本和中文译本。申请书需详细记明相关信息,如申请人信息、判决信息、申请理由及请求等。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实质审查:
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将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进行严格审查。若属于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将不予承认:
1. 判决尚未生效;
2. 外国法院无管辖权;
3. 判决是在被告未收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
4. 我国法院已对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或已作出判决;
5. 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
以宋某为例,她在美国起诉离婚后,因判决未得到合法传唤和送达,所以没有法律效力。她只能选择在国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三、国外离婚判决认可需注意的问题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申请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一旦被承认,其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可上诉。
2. 若一方在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又提出新的申请或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3. 即使婚姻已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影响其中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 若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申请,但可以选择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就是123法律咨询网(123fask.com)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您随时来我们的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