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所需证明材料详述
一、关于当事人(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 提供证明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关系的文件,例如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等。
2. 若涉及事实婚姻,应提交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3. 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需出具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1. 若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供法医鉴定及证人证言。
2. 若涉及重婚行为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需出示相关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居住证明、照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证据。
3. 若涉及、行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的,应提交相关处罚决定书或判决书。
三、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明材料
1. 子女的户口、出生证明及身份证。
2.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可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证明,或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据。
3. 若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应提供子女本人愿意跟随父或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婚姻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明文件
详细列出并证明婚姻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
五、关于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若离婚诉讼书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包括各项费用及计算依据。
以上即为离婚起诉书所需证明材料的详细列表。在撰写离婚起诉书时,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详尽的指导与帮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