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否追讨过去的赡养费
对于赡养父母,成年子女的确负有法定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责任。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成年子女必须承担这一义务。若成年子女未履行其赡养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面临困境时,他们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用。答案是肯定的,当事人可以追讨过去的赡养费。
二、法律依据及解释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与此成年子女对父母亦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责任。
2.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进一步指出,若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同样地,成年子女如果不尽其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父母也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三、关于赡养费的具体标准
针对赡养费的标准制定,一般需考虑以下几点:
1. 基本赡养费:通常参考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低保补助为上、下限范围。结合赡养人的收入比例(如占其总收入的20%左右)来确定具体金额。
2. 医疗费用:除去保险理赔的部分,其余医疗费用应被纳入赡养费中。
3. 护理费用:对于因年老或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其护理费用也是赡养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此费用可参考养老机构的证明或当地雇佣人员的标准来计算。
4. 其他支出:如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等,都应以相应的支出发票为依据来计算赡养费用。
对于追讨过去的赡养费问题,因赡养费用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被赡养人完全有权追讨过去未支付的赡养费用。若被赡养人无法自行进行追讨,可由其监护人代理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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