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登记在30天内可撤销。如果你申领了离婚登记后,有人在这30天里后悔了,想去撤回,那就行;但要是离完又想和好如初,也没事儿。只要感情没破,应该就能再走入婚姻殿堂。至于怎么复婚呢,得俩人都到户口本所在地区的民政局重新申请结婚才行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离婚的夫妻需在提交相关资料后等待最多一个月才能获得批准或者拒绝的结果,同时会收到书面通知。如果想通过协议离婚,首先要保持冷静度过第一个30天,然后在第二个30天内再次前往民政局。这意味着从申请离婚起,最少需要31天,最多需要60天才可以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