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资格的呢?接下来,就由123律师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法定继承人能否成为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呢?答案是不能。遗赠抚养协议是由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的。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实际的案例来了解一下相关情况。董先生的家有兄弟三人,其中大哥一生未娶,也无子女。多年来,大哥与董先生及其弟弟相处融洽,轮流在他们两家生活。大哥年轻时照顾他们,年老后他们也照顾他。不幸的是,大哥在半年前因病去世。他去世前有一套宅基地房屋和市区的房产。大哥留下一份遗嘱,表示市区的房产归董先生,而宅基地房屋拆迁后的房子则另有安排。
当董先生拿出这份遗嘱时,他的弟弟却拿出了他与大哥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这个协议规定弟弟负责大哥的生活起居和葬礼,大哥去世后的全部财产归弟弟。这个协议还有两位律师的见证。弟弟声称,因为他持有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所以任何遗嘱都无效。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存在冲突时,通常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但这里涉及到主体资格的问题。《继承法》允许公民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但主流观点认为主体应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董先生的大哥一生未娶且无子女,他的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并不具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资格。董先生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在此提醒大家,《民法典》已经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已经废止。如果您有关于婚姻、继承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进行了解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