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详解

中止探视权行使的情形有哪些详解
写回答

最佳答案

探访权是父母基于与子女的关系所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利。仅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能暂时停止行使探访权。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探视权呢?接下来,让我们跟随123律师网一探究竟。

中止探视权的情况包括:

1. 探视权人缺乏行为能力,无论是完全无法行为还是部分无法行为;

2. 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对子女的健康构成威胁;

3. 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犯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的利益;

4. 探视权人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被探视。

法律咨询:

我与前夫离婚后,我们的共同女儿由我抚养,他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但最近几个月,他停止了支付抚养费,我能否因此中止他的探视权?

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关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及时间,应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无果,则可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若父或母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应恢复其探望权。

关于中止探望权的法定事由,一般有以下情况:

1. 探望方患有对子女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传染病;

2. 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行为;

3. 探望方有、等恶习,可能对子女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4. 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等行为。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你不能以此作为中止其探望权的依据。

123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已废止。如果您在婚姻问题上涉及到《民法典》的规定,建议点击此处查看!如有需要,欢迎咨询123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赞 119踩 0

全部回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