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长期的生活中,感情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逐渐消磨,当彼此间失去爱意和热情,考虑离婚是给自己和对方一个追求新幸福的机会。那么,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否有法律强制性呢?让我们来听听123律师网的专业意见。
作为夫妻,相互扶养是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当一方因没有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生活困难,又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时,另一方如果不履行扶养义务,受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关于扶养问题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广义上的扶养是指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配偶间的狭义扶养。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此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值得注意的是,夫妻间的扶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同于国家和社会的单向扶助。
在理解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建立在夫妻合法的身份关系之上,与感情好坏无关。
2. 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只有在一方有能力并且另一方需要时才需要履行。
3.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改变。
4.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5. 如果一方因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导致严重后果,构成遗弃罪的,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继续履行扶养义务。
123律师网提示: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包括的婚姻法律条款有所更新。如果您涉及婚姻问题,可以点击网站查看或咨询123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寻求帮助。在夫妻感情消磨、考虑离婚之际,也别忘了处理好夫妻间的扶养义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