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离婚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我们需明确,禁止离婚双方在离婚后再次结婚及生育;限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孩子至断绝亲子关系;以及剥夺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继承权等条款均为无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可被视为一种合同,若其中存在欺诈、违法等情形,那么这份协议便不具备法律效力。
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况,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等。而协议离婚中的无效条款则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则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三个条件:行为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需要特别注意,离婚协议书的制定并非简单地从网上寻找样本稍作修改就能完成。如果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不够明确或协议格式不规范,可能会带来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此提醒您,以下几种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将被视为无效:
1. “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
2. “双方中任何一方再婚即无需再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
3. “离婚后由一方决定子女是否能够探视另一方”的约定;
4. “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及债务均与对方无关”的约定,但若涉及共同财产或债务,则需依法进行分割。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