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结婚,再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话,就涉及到重婚的问题了。如果你已经和某人领证结婚,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情况也是重婚。如果你没有和任何人领证,但却与多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也构成重婚。关于重婚的相关知识,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事实婚姻能否构成重婚罪?
事实婚姻相当于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是可以构成重婚罪的。具体表现为,有些人在已经有伴侣的情况下,仍然秘密与他人办理结婚手续;有些人则未与原配离婚,却暗中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还有一些人同时与多个异往,对外宣称是朋友,私下却保持夫妻关系。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个人已经与原配分开,却仍对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生活,并再次与他人领取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重婚罪立案后能否和解撤销?
根据法律解释,有些轻刑案件是检察院不提公诉但被害者能提供证据的,其中包括打架斗殴、闯入他人住所、乱翻通讯记录、同时跟两个或以上的人结婚等情况。重婚罪是一种公诉和自诉交织的案件,既可以由检察院起诉,也可以由受害者自己起诉。在自诉的重婚案件里,受害者并不能像在普通的自诉案件中那样随意选择被告、和解或者撤诉。因为该案件可能会转为公诉案件,受到法律程序的制约。
对于重婚罪的处理,需要谨慎对待,遵循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