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无效婚姻,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申请婚姻无效。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才能申请,那么哪些人是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呢?接下来,跟随123律师网(12364.com)一起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关于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以及特定的利害关系人。这些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
1.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人员。
2.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特指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 以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直系亲属。
4.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特指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 重婚的。
2.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的。
4. 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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