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以“假离婚”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双方都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判决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债务问题想要离婚,应该采取合法的方式处理财产和债务问题,尊重法律的规定和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