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段冷静期,时长为30天。从婚姻登记处接收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30天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在这30天内没有提出撤回申请,那么将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处理。完成冷静期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书。针对这一法律流程,123律师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供您参考。
一、协议离婚必须经历离婚冷静期吗?
在我国,协议离婚是设有冷静期的,时长为三十天。当夫妻双方决定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自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书至婚姻登记机构之日起计算三十个自然日内,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愿结束婚姻关系,都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一旦度过冷静期,若双方仍决定离婚,须在之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否则将被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关于离婚补充协议书的范本
甲方(男性):×××,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性):×××,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在××市××区办理了正式离婚手续。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离婚协议书》中提及的“共同住房(××××××××××××××××)”,具体指的是位于××市××区××号房产。
关于上述房产的所有权问题,经过协商,决定归属于乙方。
在进行房改或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的过程中,若需补缴地价款,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重申《离婚协议书》中的其他条款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以备查证。
以上为有关协议离婚及离婚补充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