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婚姻起始于两人都身着军装的那一刻。我们的夫妻生活仅仅维持了半年多,但在婚礼举行之前,我却不幸罹患了疾病。那时,我患上了双侧股骨头坏死,同时还有免疫系统的原发病。在结婚之前,我已经明确告诉了丈夫我的病情,担心他日后会因为我的身体状况而嫌弃我。现在丈夫却后悔了,想要与我离婚,并且还试图否认之前我告诉他病情的事情。
我深感困扰,如果他在法庭上否认我曾告诉他病情的事实,这将对我不利。我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我应该如何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呢?在我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是否会判决我们离婚呢?
对于军人夫妇的婚姻问题,您无需过多担忧。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军人在与配偶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必须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既然您和您的先生都是军人,他提出离婚的请求就必须得到您的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您所患的疾病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范畴。无论对方是否承认知道您的病情,都不能以此作为离婚的借口。
如果对方已经提起了诉讼,建议您主动尝试与他进行调解,这有助于平息纠纷。只要您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的。
关于具体的证据和诉讼程序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但一般而言,重要的证据可能包括《结婚证》、《》以及由军队单位开具的证明您属于军人编制的证明文件。
可以参考《婚姻法》第7条、第10条、第3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等法条。《刑法》第450条也与军人身份有关,可以参考。
在此温馨提示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包括《婚姻法》在内的多部法律。如果您遇到与《民法典》相关的婚姻问题,可以点击此处进行查看。若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