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件十分敏感的事情。有时一方可能会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等方式破坏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将通过123律师网(12364.com)来了解有关离婚时一方毁损共同财产的救济措施的相关资料。
当离婚过程中,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这种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如果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了这些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也明确指出,如果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应作为该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另一方的应得份额无法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差额部分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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