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因欠债而离婚,前夫被追加债务清偿问题,对于这一情况,123律师网(12364.com)提供了相关法律规定供大家参考。
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是某一方个人债务。关于离婚时的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应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类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按照本法相关条款执行。
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其中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相对人知道该约定,那么该债务将由该方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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