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你是否知道,家庭暴力不仅仅是殴打等身体暴力?恶意降低生活费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最近,重庆高院公布了一起家暴典型案例。今天,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这个案例。
【案例介绍】
一对夫妻结婚后,男方外出工作赚钱养家,女方成为全职太太照顾家人。在结婚初期,两人的关系还算和谐甜蜜,婚后还育有一个儿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逐渐变得平淡,两人开始因日常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结婚九年后,丈夫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妻子并不同意。
丈夫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先是降低了母子的生活费。在遭到妻子的反对后,丈夫在离婚诉讼期间再次降低生活费,意图迫使妻子同意离婚。由于丈夫支付的生活费无法维持妻子和儿子的日常生活开支,给母子二人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和精神负担。无奈之下,妻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丈夫停止侵害行为,并足额支付生活费。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丈夫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按照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每月30日前支付母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活费用。如丈夫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普法】
一、恶意降低生活费是家庭暴力吗?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虽然家暴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身体暴力,但恶意降低生活费的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利。一方通过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故意不满足受害人的合理需求,影响其正常生活和活动,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在上述案例中,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二、遭遇家暴如何维权?
《反家庭暴力法》扩大了家暴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家庭成员之间,还包括同居关系中的男女。遭遇家暴时,最重要的是进行举证。
1. 向派出所报案。面对家暴,可以选择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根据法律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受理并快速作出裁定,加强对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保护。
面对家庭暴力,我们要学会勇敢站出来,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123律师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