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权,又称为见面交流权,是指离婚后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交流、聚会、交往以及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当一对离婚夫妻为了探望权争执不下,使得探望成为战场,孩子被惊吓,这样的探视权能否强制执行呢?对此问题,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解答和建议。123律师网(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为您解答:探视权确实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离婚后,非直接抚养一方的父或母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修复家庭破裂带来的父母子女间的感情伤害,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探视权不仅是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求,保持与子女的联系,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抚养和教育子女,还可以增加子女与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孩子的家庭破碎感。法律规定探视权有利于保护孩子受到关爱的权利。如果离婚夫妻在探视权上产生纠纷,且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关于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面临这样的问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咨询解决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而与此相关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同时废止。如有涉及婚姻问题的法律咨询需求,可以访问123律师网进行查看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