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合法遗嘱内容来确定遗产继承人和各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些遗嘱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拥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处分,这样的决定会在其去世后生效,这充分展示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这种处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中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这意味着,谁将成为继承人,完全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如果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而被继承人生前却得到了其他非法定继承人的照顾和关怀,那么被继承人可以选择在遗嘱中指定这些尽了赡养义务的非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这样的遗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在没有任何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时,清楚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