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自我意识的提高,签订婚前协议书成为了现代年轻夫妻中的流行趋势。不仅是普通的百姓,就连光鲜亮丽的西方好莱坞明星在步入婚姻殿堂前,也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及时制定并签署婚前协议,旨在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在不幸的婚姻中遭受过大的损失。
那么,婚前协议书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
婚前协议书,顾名思义,指的是在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所签署的协议。这份协议针对夫妻间的冠姓、住所、家务分工、生活费给付、夫妻财产制度、自由处分金、子女姓氏及抚养、家暴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双方可以根据彼此认可的事项,从婚姻契约模板中挑选条款签订,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减条文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另行增加的条款内容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应。例如,协议中约定的家务分工、生活费给付、自由处分金等是有效的。但若是涉及“离婚”,比如规定“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关于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属等问题,可能会被法官判定为无效。这是因为我国的法律倡导婚姻的永续经营和长久维持,不鼓励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对于准备签订婚前协议书的准新人们,需要特别注意:即使按照上述流程签订契约,它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具备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最好能够公证后并交由第三者保存一份更为安全。
其实,是否签订婚前协议书并不应该是准新人们烦恼的焦点。婚前协议书虽然能为双方在基础问题上提供基本保障,但更重要的是,双方应该共同用心经营婚姻生活。若真的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以好聚好散的心态来解决后续问题才是最重要的。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最重要的是彼此间的信任、理解和共同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