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外离婚诉讼,由于涉及到外国一方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往往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若对方不积极配合,离婚诉讼可能会拖得更久。那么,涉外离婚诉讼到底能拖多久呢?对于这一问题,许多人想要了解具体的离婚时间。
涉外离婚诉讼可能需要三到一年的时间。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时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具体来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要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是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适当延长。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外国人的护照也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如果外国一方不出庭,只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尽管法律规定只需要对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建议最好还是对护照进行公证和认证,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麻烦。外国人姓名的写法需要注意,外文名在前、中文名在后,两者都要写上,且外文名需与护照上的名称一致。
关于外国人的住址,如果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没有住址,地址应写国外的地址,同样需要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写上中文。国外形成的公证和认证材料拿回国内后需要翻译,这些翻译必须是由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完成的。起诉书的内容应尽量简化,尤其是双方协议诉讼离婚的起诉书,避免无关的内容引起过多关注。
对于国内诉讼离婚案件多是以调解书结案的情况,涉外案件则建议以判决书结案。因为中国的判决书比其他国家的更容易得到认可。双方协议离婚的,若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代办,建议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并在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以节省时间。如果对涉外离婚诉讼时间还有疑问,可以通过在线法律咨询系统与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