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要求撤销婚姻。以下将详细解析相关内容。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1. 民法典明确规定,因遭受胁迫而结婚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2. 若个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需在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3. 法律依据:《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如下:
-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指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
-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则指出,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请求需在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提出。
二、谁有权提出可撤销婚姻的请求
1. 仅受胁迫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方有权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此请求需在结婚登记起一年内提出;若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需在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指的一年为固定期间,不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影响。
2. 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未如实告知,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婚姻因一方或双方受到胁迫而成立时,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婚姻。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等同于认定婚姻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可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或访问123律师网(12364.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