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中,公司分立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公司行为。对于公司分立后原公司资质的处理问题,许多人存在疑惑。实际上,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公司分立后原公司资质如何处理以及公司分立的形式。\n\n一、关于公司分立后原公司资质的处理\n\n当公司进行分立时,原公司的资质仍然存在,不受影响。公司的资质是通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后才予以颁发的,如果公司分立后原公司不再存在,那么原公司的资质也将不再存在。\n\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条款明确规定:\n\n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时,其财产需作相应的分割。\n 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同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n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书面协议约定。\n\n二、关于公司分立的形式\n\n公司分立可以根据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n\n1. 新设分立:\n\n新设分立也称为解散分立。在这种形式下,一个公司会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原公司的财产会按照新成立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原公司解散,其债权和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担。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的公司。\n\n2. 派生分立:\n\n派生分立也称为存续分立。在这种形式下,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其债权债务可以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原公司的法人资格也继续保留。\n\n我国法律规定了公司分立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以及公司分立后的相关事宜。关于公司分立后原公司资质的处理问题,具体的规定如上所述。如果大家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咨询,欢迎访问123律师网(12364.com)进行了解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