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及变更备案所需材料》
经相关部门批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开展以下业务:
一、针对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1. 商品零售业务;
2. 自营商品进口;
3. 采购国内产品进行出口贸易;
4. 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
二、对于从事批发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1. 商品批发业务;
2. 从事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3. 商品进出口业务;
4.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还可以授权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这些企业可以经审批从事以上的一种或多种销售业务,其所经营的具体商品种类应在合同及章程中的经营范围一栏中明确标注。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的申报材料,以下是详细列表: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二、由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若未委托他人签署,则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则无需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动,则无需提供。
请注意,如果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那么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