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不开发起人的创立,他们担当了公司的诞生和成长的职责。为了理解公司发起人的连带责任是如何的,接下来我们会做详细解析。此文来自于专注于法律领域的专家——一同来了解下吧。以下是一二律师网为您带来的一些解析。
一、《公司法》中公司发起人的连带责任条款:
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若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他们需要补缴出资额,而其他发起人则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于设立公司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值,提供该财产的发起人必须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同样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公司发起人还需要承担以下责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于已经缴纳的股款,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需要返还股款并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
二、发起人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公司因为某些原因未能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部分发起人的过失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有权要求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相关费用和债务。当发起人因为执行公司设立任务而导致他人损失时,如果公司已经成立,受害者可以向公司要求侵权赔偿;如果公司未成立,受害者可以向所有发起人要求连带赔偿责任。发起人以个人名义为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发起人自己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公司已经成立后确认了这些合同或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履行了义务,则合同责任由公司承担。当发起人以筹建中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一般是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发起人利用筹建中的公司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对方签订合同,公司不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法》明确规定发起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出资额。关于发起人的责任及其他相关问题可咨询一二律师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获取更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