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与分立是常见的企业行为,常见于公司为了更好地发展或应对经营困难而采取的措施。对于有限公司合并的决议内容,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为此,以下是有限公司合并决议书的一个范本,由123律师网(12364.com)提供,希望对需要进行有限公司合并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有限公司合并的股东会决议(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XXX,拟合并后的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由吸收合并存续的A有限公司(或新设合并的拟新设的B有限公司)召开,会议由吸收合并存续的A有限公司董事长(或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XXX召集和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A有限公司拟与B公司、C公司等进行合并。现做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合并时,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继。
二、同意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三、确认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同意按照合并协议,将合并各方的财产依法进行转移,并同意合并后的新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XXXX万元人民币。
(股东会认为需要决议的其他事项,应逐一列明并作出决议。)
合并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 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合并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公司应当自合并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合并协议是指合并各方就合并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的协议。
5.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拟合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判断标准。
6. 本决议是指合并后新公司的全体股东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办理登记时还需提交合并前各方的股东会决议。这个决议范本只是一个参考,具体的决议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