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商业世界中,每年上市公司都必须召开一次重要的股东大会。这次会议将总结过去一年的经营状况,并制定出下一年的经营目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谁有权发起股东会呢?股东会又有哪些权利?针对这些问题,123律师网(12364.com)为大家提供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4. 审议并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并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7. 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决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3. 审议单独或合并享有公司表决权股权总数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的提案;
14. 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的决议;
15. 审议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固定时间内举行。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的一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
3. 一定数量的股东书面请求;
4.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认为必要时;
5. 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时;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具体流程、通知股东的义务、主持人的选定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读者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细节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123律师网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