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其资质是否可以承接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后的资质不可以承接。因为公司的资质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才具有的,不能转让,转让资质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的形式有哪些呢?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