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成立经营不善,或基本确认今后也无发展前景,股东可以退出经营,选择新股东接手公司经营。这种退出、接手公司的行为,为公司收购、转让公司。新股东为收购方。老股东为转让方。
二、被转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 工商各项情况处正常状态
- 不能有股权质押
- 不能有未结案件
- 企业不可处在经营异常名录中
- 如期向市场监管局申报各年度报告
2. 税务各方面处于正常状态
- 各申报属期正常报税
- 能够正常领购发票
- 税务各项资料保管齐全
- 无未清缴的税款罚款
3. 账本凭证保管齐全
4. 银行账户正常使用无欠费
5. 法人及股东在工商税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怎样办理公司转让手续
1. 准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的股东会决议
2. 准备股权转让公证、见证资料
3. 准备出让公司全部资料
4. 准备新老股东身份证明资料
5. 新老股东到公证处、见证处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
6. 公证报告、见证报告发出后到市场监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股权转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