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商标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只有在审核通过后才能获得商标使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那么,关于商标权投资入股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专业法律平台为大家进行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商标权投资入股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投资金额应该占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针对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将商标权的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的方式。这种投资方式实际上是让商标使用权以费用的形式参与到入股企业的运营活动中。对于这种情况,商标注册人应该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种是将商标权进行价值评估后作为投资入股的方式。这种投资方式实际上是同时将商标的使用权及部分处置权一并交给被投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与被投资企业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商标权人才能够处置自己的商标,如转让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等。被投资企业应该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独占或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充分保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如果出现权益纠纷,首先要解决商标注册人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争议,只有在商标撤资后一方当事人继续使用原来作为投资的商标时,才能追究其商标侵权责任。
二、商标的组成要素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的可视性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这些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等,以及这些要素的任意组合。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组成形式:
1. 仅由文字构成。
2. 仅由字母构成。
3. 仅由数字组成。
4. 仅由图形构成。
5. 组合商标可以由文字、数字、字母和图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组合而成,比较常见的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
6. 使用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来注册商标,也就是立体商标。新的《商标法》扩大了商标保护客体,包括立体商标和色彩组合商标。以上就是专业法律平台对“商标权投资入股有哪些情形”的解答。若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需要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欢迎继续咨询我们的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