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是设立公司的重要步骤,而股东出资的方式也有多种。除了货币出资外,股东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在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中,需要进行评估作价,并且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那么需要按照其规定进行。
股东需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以货币出资,需要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需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如果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除了需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规中规定的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但需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