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需要发展就必须要有稳定的资金流入,这个情况下就需要用到公司的账户了。在公司当初注册的时候都会有注册资金的,如果在之后涉及到出资不实的情况会构成犯罪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资不实是抽逃出资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本身的特有性质,决定了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出资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股东在公司中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大小。而是否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真实地足额地出资则又直接关系到公司能否正常地运转、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及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
第二,公司成立后,违反公司法规定抽逃其出资的行为。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进行抽逃出资的行为是被公司法严格禁止的。所谓的抽逃出资包括在公司成立后非法抽走其出资和转移其出资两种方式,例如收回股本、将存入银行的资金转走、将已经作为出资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给他人等。要注意区分抽逃出资和合法转让出资,合法转让出资只是更换股东,资金仍然属于公司占用的资本。
第三,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这是区分本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数额不大,后果并不严重,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不能构成本罪。
以上三个方面是构成犯罪的要件,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本罪。本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并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以构成本罪,不需要同时具备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
出资不实被视为犯罪行为,通常按照虚假出资来进行处罚。如果公司未交付相应的货币,处罚可能会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解答服务,例如通过致电123律师网(12364.com)获取帮助。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