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宣判:法院确认合同有效

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宣判:法院确认合同有效
写回答

最佳答案

众筹融资是近些年投资者们的新宠。特别是电商行业的众筹,像京东众筹和淘宝众筹等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我国的法律尚未对众筹这一融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那么这种融资方式是否合法呢?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例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案例概述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备受关注的众筹融资案。原告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与被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公司)之间的居间合同纠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对该案涉及的众筹融资交易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认定涉案合同有效。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众筹融资案。

在本案中,飞度公司与诺米多公司于9月21日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诺米多公司委托飞度公司在其运营的“人人投”平台上融资88万元,用于开设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协议签订后,诺米多公司充值了17.6万元,并进行了项目选址等工作。而飞度公司也成功融资88万元。

但后来,“人人投”平台发现诺米多公司提供的房屋并非约定的平房,且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加之房屋租金与周边租金差异较大,双方与投资人都无法达成共识。于是,双方均向飞度公司发送了解约通知书,纠纷也随之产生。

二、案件详述与解读分析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该案涉及的众筹融资交易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因此不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委托融资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居间合同关系。由于诺米多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存在违约行为,法院最终判决其支付飞度公司委托融资费用及违约金。而对于出资款的返还等反诉请求,法院也给出了相应的判决。

此案的积极意义在于:法院对众筹融资交易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为行业在我国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空间;此案梳理评述了众筹融资领域的一些问题,反映了交易细节问题;法院对案件所涉问题设置了判后答疑,强调了各方应遵守诚信原则,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共同促进众筹行业的健康发展。法院也呼吁行业内部和各交易主体强化规则意识,共同推动众筹行业的快速发展。

总体而言,此案的审理对于众筹行业的进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其结论支持和鼓励众筹交易的发展,为行业留下了发展空间。判决书详细评述了行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体现了司法对市场交易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为下一步制定具体监管政策、建立评价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争议焦点

本案主要围绕两个争议点展开:一是《委托融资服务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合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二是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对于第一个争议点,法院审理认为:判定《委托融资服务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此案中的投资人均是通过实名认证的“人人投”众筹平台会员,且人数符合相关规定的上限,这与中国等十部委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精神相符。从鼓励金融创新的角度,此案涉及的众筹融资交易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未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针对众筹融资的专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尚未出台,相关的文件主要是上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均未对涉案众筹交易行为作出禁止或。

飞度公司在具备营业执照、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业务,目前遵守法律法规,因此《委托融资服务协议》有效。

关于合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委托融资只是双方交易的一部分,飞度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项目展示、筹集资金、信息审核、风险防控、交易结构设计、交易过程监督等,其核心在于促成交易。从这一角度看,双方主要形成的是居间合同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型金融业态,其平台提供的服务及功能不断创新变化,具体法律关系也会随案情而变化。

对于第二个争议点,法院认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因为交易各方在融资项目经营用房的样态等问题上存在分歧。飞度公司在发现实际为楼房而非平房后,认为诺米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实。因涉及房屋可能存在违建等隐患,直接关系到众多投资人的利益,投资人和飞度公司有权要求诺米多公司提供更多信息。“人人投”平台也有责任审查项目方的融资信息真实性。诺米多公司提供的证件仍无法完全排除交易风险,导致信任关系丧失。飞度公司根据《融资协议》解除合同是合理的。纵观整个过程,诺米多公司应对合同不能履行承担更大责任。对于诺米多公司主张飞度公司投资人数超过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上限的问题,法院认为双方在《融资协议》中并未具体约定融资交易的人数,且合同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已被解除,因此诺米多公司的主张缺乏依据。

赞 68踩 0

全部回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