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些外资企业考虑到优惠政策和扶持,打算转变为内资企业。为此,它们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并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进行申请。以下是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注意事项,由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详细整理。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前提条件:外资企业需要在外资经营满十年之后才能转为内资企业。对于生产企业,如果在未满十年时选择转制,需要退还所享受的免二减三期间的税收优惠。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提交的商务委员会审批资料包括:
1. 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
2. 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的决议(原件);
3. 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6. 投资中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事流程如下:
1. 受理审批并发批复;
2. 申办企业持商务局批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办事时限:上报材料齐全的话,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在准备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书面材料或使用A4纸张,并整齐地装入档案袋。
2.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需按照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文材料需要附上中文翻译件。
外资转内资在办理工商变更时,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2. 《指定(委托)书》;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4. 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 董事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6. 新股东会决议及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还需要注意:
1. 如果原股东继续成为改制后内资公司的股东,则无需再次提交其资格证明。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需要提交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办理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时,如果其他登记事项也发生变化,企业应同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关于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所需准备资料的相关内容。外资公司转变为内资公司的流程相对复杂,涉及多方面问题,如读者有相关需求,可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