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对于外资贸易公司的设立程序,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外资贸易公司的注册行政许可程序是怎样的呢?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需要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商务局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
1.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外资企业章程;
4. 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5. 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 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需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 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公证和认证原件;
8. 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 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10. 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11. 授权委托书,用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12. 行政许可申请书;
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外资贸易公司的设立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接着到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再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最后到银行开户和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登记等。由于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例如,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也可能需要不同的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流程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有更多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或访问相关网站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