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债务偿还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一问题,123律师网进行了详细解析。随着新《破产法》草案的出台,其适用范围已经扩大到了所有非国有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商自然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笔者认为,新法还应包含个人破产法的内容。
个人破产法的出现是西方早期商业繁荣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实商业活动中,个人破产的出现带动了成熟市场经济的形成。公司破产只是个人破产的延伸和放大。在一个连个人债权债务责任意识都不具备的社会里,企业很难具备债权债务的责任意识。破产法应该建立在个人责任的基础上,包括个人破产法的内容。
有人担心个人破产法会被人用来逃债,不适合中国国情。但实际上,个人破产法在给予破产的个人债务豁免的也要求债务人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没有欺诈行为。破产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财产都处于监控之中。
从全球范围看,个人破产法也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破产法的重要内容。国际上个人破产案件的数量发展迅速,个人破产在整体破产案件中占比较大。以美国为例,1999年和2000年的破产案件中,个人破产案件占比高达95%。
中国实施个人破产的条件已经初步成熟。随着住房、汽车等信用贷款的快速发展,个人信用记录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例如,中国建设银行累计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达到数千亿元,个人信用调查、审查等业务操作不断加强和规范。上海还建立了个人信用查询系统,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随着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加入WTO,个人自由度和私有财产增多,如果没有与个人破产制度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和商业交易将失去信用基础。新《破产法》应当规定个人破产的内容,为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实施个人破产制度预留空间,推动金融体系改革,为中国走向健康的市场经济打下良好基础。这也是法律实现正义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建议规定的个人破产法应包括:在债务人申请的情况下,法院提供保护和监督债务人有序清偿债务的程序,允许债务人在破产清算中保留必要财产以保证最低生活水准,并重新开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