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或收购时,是否需要办理清算?关于这个问题,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进行解答,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企业合并时,合并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需要按照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但文件也规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符合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的合并,是不需要办理清算的。这就是所谓的特殊性重组。除此之外,其他的合并都需要进行清算,即一般性重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第十三条也明确了这一点。
公司合并或收购时是否需要清算,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合并,一般可以不通过清算完成。但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123律师网(12364.com)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会为您提供更详细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