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技术准备工作的加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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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告文号:各会员单位收悉

为顺利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23年特定时间点联合发布相关通知。现就有关资金结算事宜及技术准备工作进行如下补充公告:

一、技术准备工作的细节调整

在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中,新增一项收购资金记录标识(GFYWLB='78')。此记录将在股份过户当日向转让双方发送通知。具体记录方式如下:

当GFZJJE>0时,代表股份出让方记录。计算方式为:GFZJJE=转让股数×转让价格-相关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等)。

当GFZJJE<0时,代表股份受让方记录。计算方式为:GFZJJE=转让股数×转让价格+相关费用(涵盖交易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以及股份保管费等)。

GFSFZH字段用于存放对应的收购人编码,该编码采取身份证号前6位并右侧补齐空格的方式。而GFWTGS、GFQRGS字段需填入相应值。

二、资金结算交收记录的增设

在资金结算信息库SJSZJ.dbf中需新增收购资金交收记录。相关资金用途代号(ZJYTDH)及其描述如下表所示:

| ZJYTDH | 资金用途描述 | 证券代码 |

| | | |

| ZJZQDMD006 | 收购资金 | G006 |

| 收购印花税 | G007 | H023 |

| ……其他费用 | ………… | ……… |

详细的数据接口规范请会员单位登录深交所网站[www.sse.org.cn](http://www.sse.org.cn)或[www.cninfo.com.cn](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1版本)。

三、技术准备工作的时间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于2023年指定日期前完成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指定日期后组织联网测试,以确保系统顺利运行。

四、咨询与支持

如有任何技术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交易部)(0755)82083333-3293(工作日适用),(结算部)(0755)82083333-3298。

特此通知,以作周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发布日期:二○二三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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