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确权与股东权行使诉讼
1. 股权确权诉讼
(1)要求确认在公司内具有股东身份的诉讼;
(2)股东要求公司出具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诉讼;
(3)股东要求在股东名册中登记为公司股东的诉讼;
(4)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并要求登记为显名股东的诉讼。
2. 股东权行使诉讼详细分类
(5)股东知情权诉讼;
(6)股东表决权诉讼;
(7)股东要求分配股利的诉讼;
(8)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9)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10)股东请求确认公司决议效力的诉讼,包括决议无效或撤销的情形。
二、关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其他诉讼类型
1.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效力及撤销的诉讼类型包括: 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和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这两类诉讼涉及到公司设立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问题。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者撤销公司设立。这类诉讼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类型包括: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成立清算组的指令请求以及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等。这些诉讼类型涉及到公司解散后的清算和债务处理等问题。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或者清算不当等问题,债权人或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诉讼对于保护债权人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由于虚假出资等行为导致公司对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不断增多。当股东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类诉讼对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