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社会中,存在着各种类型的组织,法律上对组织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包括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等。那么,社会团体法人在民法典中是否也被归类为特别法人呢?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以解答这个问题。
一、民法典中社会团体法人是特别法人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被归类为特别法人,而社会团体法人则属于非营利法人。
二、社会团体对未成年人有哪些保护责任?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团体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重大的责任。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先队是我国青少年自己的组织,妇联是妇女包括女性未成年人自己的组织,工会是工人包括未成年工人自己的组织。他们最熟悉青少年工作,最了解青少年的愿望和要求,最熟悉青少年的活动规律和心理特点,最清楚青少年的思想动向,在广泛联系、有效教育、积极保护青少年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组织优势和社会作用。
根据上述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可以知道,国家法律对组织团体的类型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包括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之分。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123律师网(12364.com)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