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相关部门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强化收费管理。对于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必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取消”的原则进行清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清理结果。
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对民营经济相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以及省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完善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各级物价部门需对照文件规定,及时更新相关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减免政策应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示,以便企业与公众了解与监督。必须严格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收费保护措施,如收费许可证、收费通知书、收费监督卡等。
二、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收费专项清理行动
各级物价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组织专项清理行动,重点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情况。经市批准后,重新公布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并免费发放给外商投资企业。未列入手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有权拒绝交纳,并鼓励企业直接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今年省内已经取消了多个部门的多项收费,进一步的清理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待省审核通过后将公布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三、规范外资企业服务性收费行为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部分部门和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进行强行服务、强制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需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任何部门、单位在为外资企业提供服务或实施证照、审批等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指定服务。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对企业进行收费,同时禁止将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评估、信息、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务并强行收费,更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学会、协会、培训班等进行变相收费。
四、强化收费监管力度,确保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各项减负政策得到有效执行,需加大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收费检查活动,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企业与公众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举报与投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