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其他股东的首肯?
答:无需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间可以自由买卖股份。
2. 股东想向非股东人士转让股权时,是否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认可?未获同意而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需要获得其他股东超过半数的同意。股东需要书面征求其他股东意见,若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没有回应,则视为默认同意转让。若超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转让,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此股权(以向第三方转让的条件为准),若无购买意愿,则视为同意转让。
未经允许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并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未得到公司其他股东的认可,则该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无效,转让人需对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受让人明知交易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同意仍与转让人签订合同,且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转让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 工商登记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
答:工商登记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手段,并非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需条件。
4. 股权转让完成后,如果公司不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该如何处理?
答:受让人可将公司告上法庭,进行确权诉讼,但不能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5. 股东因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而请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应当以谁为被告?
答:应以转让方为被告,受让方则为第三人。